救援效率将会提高!紧急和灾难车辆的交通规则
近日,交通运输部总局、应急管理部总局联合发布了《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畅通服务保障规定》(运公路〔2025〕64号)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 《办法》)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原《执行跨省救灾紧急救援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定(试行)》(交路〔2022〕24号)同时废止。
新修订的《办法》注重更好适应紧急救灾需要,实行“一方有难、一方有难”,对原有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。
首先,交通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,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纳入其中。省内、部门协调对接体系。这有效解决了以往部分地区“从事抢险救灾活动车辆”认定标准不一、省际及省内自由通行检查效率低的问题。这保证了各类任务车辆的顺利通行,提高了整体救援效率。
二是提供特殊情况处理渠道,明确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未及时报告的“先收费、后退款”流程,有效保障应急充电秩序,确保充电不耽误救援行动。
三是优化交通流向。突发事件管理部灾害应急救援平台(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)批准车辆信息后,发生抢险救灾行动时,自动传输至交通运输部应急与路网监控中心,并通知相应收费站。这将极大提高开展抢险救灾行动的车辆通行效率,有力支撑“快速反应、高效运输”的救生线路建设。
《流程手册》的发布实施,将有效提高全国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通行效率和运行保障水平,强化抢险救灾应急协调能力,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援抢险救灾的良好氛围,更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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